试卷是重要的教学原始材料之一,是衡量教师教学效果和评定学生学习成绩的重要依据,也是教学水平评估检查的重要教学文件。为加强过程管理,规范考试工作组织及管理,特制订试卷命题、审批、批改及试卷管理规范。
一、试卷命题规范
(一)命题原则
1.科学性原则。试题要有科学性和艺术性,能启发引导学生积极思维,有利于学生发扬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,命题准确。
2.难度适当原则。试题总体难易程度合理,能够考查学生对所学课程的基本知识、基本理论、基本技能的理解与掌握程度,能考查学生分析、解决问题的能力,无偏题、怪题。
3.区分度较高原则。命题要以教学大纲为依据,以教材为基础,以教学内容为范围,以考查学生的实际水平和能力为出发点,在有限的时间内比较全面地考核学生对课程的掌握程度,有明显的区分度,成绩呈正态分布。
4.教考分离原则。鼓励公共基础课、学科平台课、专业基础课、专业核心课实行教考分离,积极推广使用试题库。
(二)命题要求
1.单人任教的课程,原则上由授课教师命题;多名教师任教、使用同一教材、同一进度的课程,应集体命题,考试时使用相同试卷;有试题库的课程,随机组卷。
2.命题教师在分析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和课程教学大纲的基础上,确定命题知识点、题目量及分值、题目难度系数等。命题内容应包括教师课堂讲授的内容、教师指定必读教材和参考资料等涵盖的内容。
3.各院系所有课程考试的命题,都要求必须同时提供其覆盖面、难易度、题目量、水平相当的A和B两套试卷和标准答案;两套试卷中内容相同的题目不得超过5%,三年之内同一门课程的试卷内容重复率不得超过10%;有实验课程的试卷要有考查学生实践能力的试题。
4.试卷满分为100 分,考试时间为120 分钟;A、B两套试卷都要编制参考答案及评分标准,客观性试题参考答案必须明确、唯一,主观性试题参考答案力求准确、全面;评分标准要标明得分点。
(三)试题类型
试题类型应多样化(一份试卷试题类型不得少于5个题型),主观题、客观题要比例适当。
(四)试卷格式
为规范全校课程考试试卷的制作格式和归档管理的严肃性,试卷格式使用学校统一制作的模板(附件1),一律采用电脑打印稿。
(五)考查课、素质类公共选修课要求
考查课、素质类公共选修课的考核方式可采用考试、作业、论文等形式。若采用考试形式,要采用学校统一的格式;若采用其它形式,要有具体的考核方案。
(六)命题纪律
考试命题工作人员应严守保密纪律,不得泄露与命题有关的信息(特别是考试内容);命题教师和审核人不得为考生编制模拟试题等。
二、试卷审批规范
1.各课程考试试题命题人填写《青海大学考试题审批表》(附件2)。
2.教研室主任对本教研室承担教学任务课程的A、B卷试题进行审核。
3.教研室主任在《青海大学考试题审批表》上签署意见、签字;系(部)主任审批、签字。
4.教务处计划与管理科在审核后的试卷中任选一套为考试试题,另一套由任课教师封存备用。
三、试卷批改规范
1.教师在批改试卷时应本着严肃认真的态度,严格按照试卷的标准答案及评分细则进行批改,避免出现误判、错判和随意扣分、送分现象,累计总分应准确无误。
2.在院、系(部)主管领导的指导下,由教研室主任负责组织本教研室所有课程的试卷批改工作;对于统一命题考试的课程,要尽量采用集体阅卷、流水作业方式批改试卷。
3.必须批改试卷中的所有试题,评阅时必须使用红色笔,不得使用其他颜色笔。
4.试卷批改标记的具体要求:
(1)每道小题的批改:解答完全正确的打勾“√”,完全错的打叉“×”,否则打问号“?”,并将有错误的部分用下划线标出,不完整的用省略号标出。
(2)所有大题均在标题左侧标出题首得分(以正分计,表示该大题所得分数)和阅卷人签名;选择、判断、填空题的小题无需另给正分;问答题、综合题、应用题等题目的小题需要在题目左侧标出正分,表示该小题得分数。
5.批改标记和分数应书写工整,易于辨认;对于在批改试卷中的误笔(包括分数改动),应在其错误处打双横杠后改正,并在其下方签改判教师的全名。
6.保持试卷的整洁,不得在试卷上出现与试卷批改无关的字迹。
7.评阅后必须进行认真复查,严防误判、漏判。
8.评阅后必须认真、客观填写试卷分析。以便任课教师及时掌握学生的学习状况,更好地了解命题的难易度、知识的覆盖面以及区分度,使命题内容更加符合教学大纲的要求;有助于提高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,提高教学质量和教学水平。
9.试卷批改结束后,教研室、院、系(部)分别对试卷的批改质量进行抽查。
四、试卷保密、装订及保管规范
(一)试卷保密
1.学校用于考试的试卷属保密材料,按照“谁主管谁负责”的原则,各院、系(部)主管领导应认真做好试卷的保密保管工作,对考试试卷的命题、分送、保管等各环节承担保密管理责任。
2.各院、系(部)在组织考试前,应加强保密教育,对考试的各个环节实行严格的保密管理。
3.命题工作结束后,命题教师做好原始试题载体、试卷和标准答案的保管工作。考试前如发生试卷泄密情况,应在第一时间向教务处报告,由教务处向主管校长请示处理意见,并进一步追查有关事故责任;试卷的印制、装订、检查清点无误后,应密封交由系(部)教学秘书保管。废卷及多余试卷应当场销毁。命题教师和接触试题人员,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试题,如发生有泄露或变相泄露试题情况,应立即采取措施,更换试题内容,并追究当事人责任;试卷使用后,对多余的空白试卷必须及时销毁,不准向外发放。
(二)试卷装订
评阅后的试卷不发给学生,由任课教师按学生班级、学号顺序装订成册并归档保存。装订顺序为:
1.封面;
2.试卷印制审批表;
3.试卷分析表;
4.学生成绩登记表;
5.参考答案及评分细则;
6.试卷;
7.封底。
(三)试卷保管
试卷的保存期为该专业学制规定的标准修业年限上再加一年。补考试卷的保存期与正常考试试卷相同。试卷保存期满,由院、系(部)指派专人按保密文件规格统一销毁。
五、其它
1.本规范自下发之日起执行。
2.本规范由教务处负责解释。
下载:/uploads/file/20150618/20150618020022_63561.doc
相关附件