专业类:经济与贸易类 专业代码:020401
一、培养目标
培养本专业学生具备良好的思想品质,能够自觉遵守职业道德和法律法规,掌握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基本原理和现代西方经济学基本理论,熟悉世界贸易组织及不同国家经贸法规和业务流程,能够正确认识和把握当代国际经济、贸易的运行机制和发展规律,能够熟练使用一门国际通用的外国语言,能够熟练运用信息通用技术从事日常事务和涉外经济工作,具有广泛的知识面,对人文社会科学有广泛的涉猎,具有良好的沟通、应变、协调能力、创新能力和创业精神,能在政府机构及企事业单位从事管理、实际业务、调研和宣传策划工作,成为适应经济全球化、信息化、现代化建设需要的,具有创新精神、应用能力和国际视野的复合型人才。
二、培养要求
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,接受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的基本理论和实务操作的基本训练,具备优良的素质结构、能力结构和知识结构等。
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方面的知识与能力:
1. 掌握国际经济与贸易学科的基本理论、基本知识和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实务操作能力和分析方法;
2. 能够较好地运用统计学、计量经济学等分析方法对国际经济与贸易实际问题进行分析研究;
3. 熟悉本国和主要贸易大国的贸易发展方针、政策和法规;
4. 熟悉国际经济与贸易的理论前沿和行业需求;
5. 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、写作能力、语言表达能力、沟通能力、熟练运用外语进行跨文化交流能力,以及计算机和信息技术应用等方面的基本能力;
6. 具有能从事国际经济与贸易科学研究和实际工作能力,具有一定的批判性思维能力;
7. 具有综合不同学科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,独立思考的能力和创新思维的能力。
三、学制、学习年限和学期
本科标准学制四年。
学习年限:按照学年学分制管理机制,实行弹性学习年限,允许学生分阶段完成学业。具有学籍时间最长不超过8年(5年制专业为9年),累计修业时间不超过6年(5年制专业为7年)。
学期:实行秋季、春季学期+夏季小学期制。全年52周,其中秋季学期20周、春季学期19周、夏季小学期2周,暑假3周,寒假8周。秋季学期20周,其中理论教学17周;注册、机动和劳动0.5周;考试1.5周;节日1周(“国庆”3天、“中秋”1天、“元旦”1天)。(注:第一学年第一学期为19周,其中理论教学14周;注册、入学教育、机动和劳动0.5周;军事技能训练2周;考试1.5周;节日1周)
春季学期19周,其中理论教学16周;注册、机动和劳动0.5周;考试1.5周;节日0.5周(“清明”1天、“五一”1天、“端午”1天);运动会0.5周(3天)。(注:第四学年第八学期为16周,其中理论教学14周;注册、机动、毕业教育1周;答辩1周)。
夏季小学期2周。
四、最低毕业学分
四年制。本科培养总学分173,其中:公共基础课45学分(含素质类公共选修课9学分);学科平台课52学分;专业基础课33学分;专业课25学分;集中进行的实践性教学环节18学分。
五、授予学位
经审核,符合《青海大学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》规定条件者,授予经济学学士学位。
六、核心课程
政治经济学、微观经济学、宏观经济学、国际经济学、金融学、会计学、统计学、计量经济学、国际贸易、国际贸易实务。
七、主要专业实验
进出口业务模拟、国际贸易单证实务、外贸英语口语实训、国际商务谈判、证劵投资学。
八、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
军事理论与技能训练、金工实习、认识实习、专业实习、创新创业实训课、毕业实习及毕业论文。